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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及“5+3”一体化转段生复试、录取工作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 2026-09-22 作者: 浏览次数:494
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、录取工作的管理,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,按照安徽医科大学《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及“5+3”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方式

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生及“5+3”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,采用双机位开展,学院统一选用“腾讯会议”为主平台。

二、复试时间安排

1、心理学相关专业+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(100205)

调试时间:2026年9月23日下午5:00

复试时间:2026年9月23日下午5:30

2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(105105)

调试时间:2026年9月24日上午8:00

复试时间:2026年9月24日上午8:30

三、复试内容

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、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。

(1)专业素养考核(满分50分)

包括专业知识、基本技能等专业相关素养的考核,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,并做出回答。

(2)专业英语考核(满分20分)

包括专业英语、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,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,并做出回答。

(3)综合能力考核(满分30分)

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,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获奖等情况;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;考生专业发展潜力、创新创业精神;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;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;人文素养、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。

四、复试资格审核

(1)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政审表;

(2)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;

(3)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、各类获奖证书;

(4)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证明;

(5)个人简历

(6)诚信承诺书

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、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。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,不得参加复试,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。

电子版需考生扫描成PDF格式,分成5个文件依次排序以压缩包形式,以考生姓名命名,并于2026年9月23日12:00前发送至邮箱792473465@qq.com

五、复试流程

复试的流程为考生自我介绍、专业素养考核,专业英语考核、综合能力考核。

六、计分

1.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=专业素养成绩+专业英语成绩+综合能力成绩

2.总成绩(满分100分)=本科综合成绩(百分制)×70%+复试成绩×30%

七、复试要求

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复试全程录音录像,确保有异议时,可回溯查看。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,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,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。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、录像、录屏、直播和投屏。复试过程严格执行上级文件中关于招生工作回避的各项规定

八、录取原则

1.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。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,60分为合格线,低于60分为不合格,则不予录取。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,则不予录取。

2. 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(学籍)审核、复试违纪作弊、替考、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,因相关材料缺失,无论何时,不予录取,责任自负。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,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九、信息公开

面试结束后,复试结果将在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。

十、附则

本办法由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,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,以新政策为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