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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、录取工作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 2023-09-28 作者: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 浏览次数:632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加强对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、录取工作的管理,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文件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及“5+3”一体化转段生复试、录取工作的通知》会议精神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复试方式

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生复试、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,学院统一选用“腾讯会议”为主平台,备用平台为“钉钉”。

二、复试时间安排

调试时间:2023年9月29日下午15:30开始

复试时间:2023年9月29日下午16:30开始  

三、复试内容

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、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。

(1)专业素养考核(满分50分)

由各学科自主组织,开展分类复试,学术型与专业学位须有所侧重。包括专业知识、基本技能等专业相关素养的考核,可以采取专家问答、技能/实践操作、综合案例分析、方案设计、命题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。具体内容由各学科自定。

(2)专业英语考核(满分20分)

形式由各学科自主组织,包括专业英语、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。具体内容由各学科自定。

(3)综合能力考核(满分30分)

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,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获奖、专家推荐信等情况;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;考生专业发展潜力、创新创业精神;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;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;人文素养、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。

四、复试准备工作

1. 题库建设

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,制定专业素养考核试题库。题库内题目数量不少于实际参加考生的数量,题目在考生抽取并作答后立即作废,避免泄题。

2. 资格审核

(1)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政审表原件;

(2)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;

(3)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4)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;

(5)复试诚信承诺书。(需手写签字后扫描)

电子版需考生扫描成PDF格式,分成5个文件依次排序以压缩包形式,以考生姓名命名,于2023年9月29日14:30前发送至邮箱792473465@qq.com。

3. 复试组专家选择

按照随机的原则,在符合条件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组成复试专家组。对专家组进行培训,确保其知晓复试的总体要求与流程,熟悉网络复试平台的操作规范。

4. 考生培训和模拟

网络复试前组织考生培训与平台操作模拟,要求每一位考生采用双机位复试,提前进行主平台和备用平台的模拟演练,检验网络和设备、熟悉流程和要求,提前发现和排除复试风险,确保正式复试安全、流畅、稳定进行。

五、复试流程

复试的流程为考生自我介绍、专业素养考核,专业英语考核、综合能力考核。

六、计分

1.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=专业素养成绩+专业英语成绩+综合能力成绩

2.总成绩(满分100分)=本科综合成绩×70%+复试成绩×30%

七、复试要求

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复试全程录音录像,确保有异议时,可回溯查看。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,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,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。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、录像、录屏、直播和投屏。

八、录取原则

1.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。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,60分为合格线,低于60分为不合格,则不予录取。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,则不予录取。

2. 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(学籍)审核、复试违纪作弊、替考、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,因相关材料缺失,无论何时,不予录取,责任自负。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,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九、信息公开

面试结束后,复试结果将在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。

十、附则

本办法由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,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,以新政策为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