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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医学

发布时间: 2023-03-24 作者: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 浏览次数:826

我校精神医学学科具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、博士授予权,精神医学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。

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医学职业素养,掌握医学人文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,掌握扎实的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,特别是精神医学的基本知识及专业基本技能,具备初步临床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,毕业时能在医疗卫生单位精神科、临床心理科及精神卫生相关单位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,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精神卫生专业人才。

学制:五年

授予学位:授予医学学士学位

主要就业方向:本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系统精神科、临床心理科、医学心理科、心身疾病科及精神卫生相关单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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